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2026年第78号),正式批准发布化妆品行业标准《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YY/T 10006—2026)。该标准已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截图来自国家药监局
根据公告附件,该标准为制定标准,不替代任何原有标准。标准确立了化妆品产品标准编写的分类原则,规定了产品标准内容的总体要求、要素及设置要求,主要适用于指导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的化妆品产品相关标准的编写工作。它并不针对某一具体产品类别规定技术指标,而是为各类化妆品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统一的技术框架和编写指南。
中检院同日发布的配套问答指出,本标准制定的背景在于化妆品品类日益丰富、产品形态多样,此前产品标准编写缺乏统一规范,指标设置和编写规则不一致,影响了标准体系的协调性与行业规范发展。统一规则有助于规范指导产品标准制定,助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在分类原则上,标准要求制定产品标准时必须清晰界定标准覆盖的产品类别,起草者可根据定位和目标从不同维度界定适用范围,类别描述需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清晰区分本类别与其他类别产品的边界。标准同时强调,应重点关注关键性要素与指标的科学合理设置,避免因类别边界模糊导致后续实施中出现混淆。例如,“免洗发用清洁产品”与传统的发用清洁产品在使用方式、剂型等方面区别显著,技术指标要求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明确界定两者类别并单独建立标准。
在具体技术要求方面,标准规定化妆品产品标准应设置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指标、检验规则、净含量、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素,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障体系。此外,标准还指出,应优先对具有创新性、独特性、为保护消费者用妆安全需明确相关技术指标的产品制定标准。
该标准与此前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定位不同,后者是所有化妆品必须满足的安全底线,而YY/T 10006为行业推荐性标准,解决的是“产品标准怎么编”的问题,两者共同构成化妆品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该标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