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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

化工仪器网 2026-09-03 • 2771阅读
  为做好电池产品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8月28日,海关总署公布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电池产品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
 
  以“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税则号列8541.4300)为例,《公告》规定,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根据上述规定,“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除外)”属于征收消费税范围,而“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属于免征消费税商品范围。因此,对税则号列8541.4300进一步拆分,“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对应商品编号为85414300.10,“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除外)”对应商品编号为85414300.90。

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注]

序号

ex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编号

1

ex

85013100

输出功率≤750瓦的燃料电池

8501310010

2

ex

85013200

750W<输出功率≤75KW的燃料电池

8501320020

3

ex

85013300

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

8501330020

4

ex

85013400

输出功率>375KW的燃料电池

8501340020

5

ex

85076000

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系统

8507600021

6

飞机用锂离子固态蓄电池

8507600031

7

其他锂离子固态蓄电池

8507600091

8

其他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

8507600029

9

其他飞机用锂离子蓄电池

8507600039

10

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8507600099

11

ex

85078090

钠离子蓄电池、其他固态蓄电池

8507809010

12

其他蓄电池

8507809090

13

ex

85414200

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

8541420010

14

未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

8541420090

15

ex

85414300

钙钛矿电池、砷化镓电池、其他材质的叠层电池,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

8541430010

16

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其他光电池

8541430090

注:1. 税则号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的税则号列。
     2. ex表示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商品名称栏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3. 商品编号后续如有调整,以通关参数库内容为准。

 
  素材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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