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是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06年4月19日由原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天津市电磁兼容检测中心)与天津市计量检定所合并组建而成。该院是政府依法设置的全市最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建立、保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型式评价及第三方公正检测等工作。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的预算为674万元,项目编号为PYGP-2026-A-086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6-A-0862
项目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
预算金额:674.65万元
最高限价:674.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223.25 223.25 振动、加速度及转速计量标准器具 1套低频传感器校准系统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硬度计量标准器具 1件携带式洛氏硬度计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2包 否 18 18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1套超低温试验箱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3包 否 160 160 质谱仪 1台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4包 否 120 120 色谱仪 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5包 否 98 98 光学式分析仪器 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6包 否 4.9 4.9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1台溶解氧测定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7包 否 3 3 光学式分析仪器 1台甲烷分析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8包 否 25 25 色谱仪 1套体积排阻色谱仪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9包 否 20 20 激光仪器 1套小角激光散射系统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10包 否 2.5 2.5 光学式分析仪器 1套空心阴极灯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1)低频传感器校准系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逾期交货的,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投标人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携带式洛氏硬度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逾期交货的,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投标人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六、八、九、十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逾期交货的,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投标人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四、五、七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逾期交货的,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投标人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到 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元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第二评标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3.项目联系方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