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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二氧化硅红外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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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广东能谱科技有限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并代理国内外各种理化、生化分析测试仪器、实验仪器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属于广东省科技创新企业,致力于塑料成分分析仪、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便携式红外光谱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分析仪、沥青红外检测分析仪器、高分子材料分析仪器、红外分光光度计、红外谱图分析系统、红外光谱仪附件、红外压片机、红外模具、便携式红外测油仪、水中油分析仪、全自动红外测油仪、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紫外测油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近红外、拉曼、原子吸收光谱仪、X荧光光谱仪、气象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实验室相关配套产品销售。 将先进的分析技术方案、分析理念与客户分享,共同享受科技进步所带来的便利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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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谱科技生产的粉尘二氧化硅红外光谱仪台式设备如图: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92.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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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
2007-06-18 发布 2007-12-3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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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Z/T 192.1-2007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變袆。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748-85。
GBZ/T 192.1-2007
粉尘二氧化硅红外光谱仪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T17061 工作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原理
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4 仪器
4.1 滤膜:过氯乙烯滤膜或其他测尘滤膜。
空气中粉尘浓度≤50 mg/m3 时,用直径37mm或40mm的滤膜;粉尘浓度>50mg/m3时,用直径75mm的滤膜。
4.2 粉尘采样器:包括采样夹和采样器两部分,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GB/T17061的规定。
4.2.1粉尘采样夹:可安装直径40mm和75mm的滤膜,用于定点采样。
4.2.2小型塑料采样夹:可安装直径≤37mm的滤膜,用于个体采样。
4.2.3采样器:需要防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粉尘采样器。
用于个体采样时,流量范围为1 L/min~5L/min;用于定点采样时,流量范围为5 L/min~80L/min。用于长时间采样时,连续运转时间应≥8h。
4.3 分析天平:感量0.1mg或0.01mg。
4.4 秒表或其他计时器。
4.5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4.6 镊子。
4.7 除静电器。
5 样品的采集
5.1 滤膜的准备
5.1.1 干燥:称量前,将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
5.1.2 称量:用镊子取下滤膜的衬纸,将滤膜通过除静电器,除去滤膜的静电,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记录滤膜的质量m1。在衬纸上颌记录表上记录滤膜的质量和编号。将滤膜和衬纸放入相应容器中备用,或将滤膜直接安装在采样头上。
5.1.3 安装: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滤膜放置应平整,不能有裂隙或褶皱。用直径75mm的滤膜时,做成漏斗状装入采样夹。
5.2 采样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并参照本部分附录A。
5.2.1 定点采样:根据粉尘检测的目的和要求,可以采用短时间采样或长时间采样。
5.2.1.1 短时间采样
在采样点,将装好滤膜的粉尘采样夹,在呼吸带高度以15L/min~4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2.1.2 长时间采样
在采样点,将装好滤膜的粉尘采样夹,在呼吸带高度以1L/min~5L/min流量采集1h~8h空气样品(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
5.2.2 个体采样
将装好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5L/min流量采集1h~8h空气样品(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
5.2.3 滤膜上总粉尘的增量(∆m)要求:
无论定点采样或个体采样,要根据现场空气中粉尘的浓度、使用采样夹的大小、采样流量及采样时间,估算滤膜上总粉尘的∆m。滤膜粉尘∆m的要求与称量使用的分析天平感量和采样使用的测尘滤膜直径有关。采样时要通过调节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控制滤膜粉尘∆m在表1要求的范围内。否则,有可能因过载造成粉尘脱落。采样过程中,若有过载可能,应及时更换采样夹。
表1 滤膜总粉尘的增量要求
分析天平感量 | 滤膜直径 mm | ∆m的要求 mg |
0.1mg | 1≤∆m≤5 | |
1≤∆m≤10 | ||
∆m≥1,最大增量不限 | ||
0.01mg | ≤37 | 0.1≤∆m≤5 |
40 | 0.1≤∆m≤10 | |
75 | ∆m≥0.1,最大增量不限 |
6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采样后,取出滤膜,将滤膜的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应防止粉尘脱落或污染。
7 样品的称量
称量前,将采样后的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除静电后,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记录滤膜和粉尘的质量m2。
8 结果计算
8.1 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按式(1)进行计算:
m2 - m1
C = —————— × 1000 …… (1)
V·t
式中:C - 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数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2 - 采样后的滤膜质量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1 - 采样前的滤膜质量数值,单位为毫克(mg);
Q - 采样流量数值,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t - 采样时间数值,单位为分钟(min)。
8.2 空气中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GBZ 159规定计算。
9 说明
9.1本法的检出浓度为0.2mg/m3(以感量0.01mg天平,采集500L空气样品计)。
9.2 适用的空气中粉尘浓度范围与使用的分析天平感量和采样流量和采样流量及采样时间有关,表2为本法在个体采样条件下适用的空气中粉尘浓度的参考范围。
表2 空气中粉尘浓度的参考范围
分析天平感量 | 采样流量 L/min | 采样时间 min | 空气中粉尘浓度范围 mg/m3 |
0.01mg | 2 | 480 | 0.1~5.2 |
3.5 | 480 | 0.06~3 | |
0.1mg | 2 | 480 | 1.0~5.2 |
3.5 | 480 | 0.6~3 |
9.3 当过氯乙烯滤膜不适用时(如在高温情况下采样),可用超细玻璃纤维滤纸。
9.4采样前后,滤膜称量应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
9.5测尘滤膜通常带有静电,影响称量的准确性,因此,应在每次称量前除去静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