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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中可挥发的物质受热后挥发到空气中,热空气遇到冷却物体,可挥发的物质又冷凝成液体附着于冷却物体上。成雾过程即为物质的挥发-冷凝过程。
将试样放入起雾杯中,用一个密封圈及玻璃环(或一块经称重的铝箔)盖住起雾杯,在其上安装冷却器。起雾杯置于恒温器内加热。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其中的可挥发物开始挥发,蒸发气体在已经被冷却降温的玻璃板上冷凝。冷凝过程结束后,取下玻璃板,在标准规定的状态下放置规定的时间后,用光泽仪测量玻璃板的光泽值,并和试验前的玻璃板的初始光泽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所测试材料的成雾值;或者用透光率仪测量试验后的玻璃板平行光线透过率,与试验前的玻璃板平行光线透过率相比较,得出所测试材料的玻璃模糊度。
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蒸发出的气体在已经被冷却降温的铝箔上冷凝。冷凝过程结束后,取下铝箔,用电子天平称量其质量,减去铝箔本身的质量后,得出所测试材料的雾化凝结物的质量—冷凝组分。
ISO 6452车内饰件雾化性测试箱适用于汽车、飞行器等内饰材料,如汽车内饰塑料件、聚氨酯、纺织品、皮革、胶粘剂、非织造布、热可塑性弹性体等材料在高温下其挥发性成分蒸发情况的评价,亦可用于车前氙气灯高温雾化现象的测定。
ISO 6452车内饰件雾化性测试箱主要技术特征:
宽范围、高精度控温装置轻松实现非标测试
6个试验位设计,可同时进行试样试验和空白试验
设备运行稳定,为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测试原理:
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并开始挥发,挥发气体在已经被冷却腔降温的玻璃板或铝箔上冷凝。冷凝过程结束后,取下玻璃板或铝箔,通过对玻璃板或铝箔的冷凝成分的雾化值或重量测量,并和未冷凝前的数据相对比,从而得出试样的雾化挥发特性。
执行标准:ISO 6452、DIN 75201、SAE J1756、QB/T 2728、BS EN 14288、 PV 3920、PV 3015、ES-X83231、NES M0161、D45 1727、GM 9305P、TSM 0503G
测量方法:
光泽度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光泽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标配)
雾度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雾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另购)
重量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铝箔上,通过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变化,可得出试样雾化-凝结物的重量。(标配,天平另购)
技术指标:
高温槽温度范围:室温~150℃ (室温~280℃另购)
高温槽控温精度:±0.1℃ (150℃)
低温槽温度范围:0~100℃
低温槽控温精度:±0.1℃
高温槽外形尺寸:670mm(L)×490mm(B)×540mm(H)
低温槽外形尺寸:400mm(L)×220mm(B)×520mm(H)
高温槽净重:32kg(不包括导热介质)
低温槽净重:15kg(不包括导热介质)
电源:220VAC 50Hz / 120VAC 60Hz
仪器配置:
标准配置:主机、恒温控制器、光泽度仪、压样环、烧杯、氟橡胶密封圈、胶圈固定环、方形玻璃板、圆形玻璃板、铝箔、铝箔取样器、盖板、玻璃板架、取样器、载热油、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注、附件挂架
注:载热油、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仅为中国大陆发货的标准配置,其他国家和地区为选购配置。
选购件:雾度仪、电子天平(0.01mg)、烧杯、氟橡胶密封圈、方形玻璃板、圆形玻璃板、铝箔、铝箔取样器、玻璃板架、载热油、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