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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级计在机动车辆定置噪声的测量应用

时间:2018-03-22      阅读:2328

声级计在机动车辆定置噪声的测量应用

 

1.简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迅速增长、高速公路的延伸,交通噪声成为了主要的噪声源。而对于机动车辆的主要噪声源-排气噪声和发动机噪声水平,可以根据标准ISO 5130-2007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辐射噪声的测量》来测量。定置是指车辆不行驶,发动机处于空载运转状态。本方法直接测得的数据,不能表征车辆行驶zui大噪声级。

2.按ISO 5130-2007标准对测量仪器设备的要求:

声级计符合IEC61672-1标准1级要求且在之前的24个月内有通过计量院的检定;声级计在测量使用前、后需用声学校准器对其校准,声学校准器需符合IEC60942标准且在之前12个月内有通过计量院的检定;测量发动机转速的转速计准确度优于或者至少在±2%。

3.测量条件:

测量场地应为开阔的,由混凝土、沥青等坚硬材料所构成的平坦地面,传声器测点及被测机动车连沿3米半径内无大的反射物。

标准中对测量至少四轮机动车的发动机目标转速提出了要求:

当S≤5000 min-1, 则目标转速为额定转速的75%

当5000<S<75000 min-1,则目标转速为3750 min-1

当S≥ 7500min-1,则目标转速为额定转速的50%

----S是指生产厂家规定的额定转速

4.测量步骤:

测量过程中,传声器位置处的背景噪声(包括风的影响) 应比被测噪声低10 dB(A)以上。背景噪声是指车辆以外的噪声。

用延伸电缆将多功能声级计的传声器和前置放大器部分延长出去,测量前注意先用校准器对声级计进行校准,然后将前置级用小三脚架固定,注意保证传声器朝向机动车辆排气口,距离排气口端0.5m,与排气口端等高且成45度夹角,在任何情况下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2米。

测量时,机动车发动机从怠速逐渐加速到测量转速后,保持测量转速至少1s然后尽快减速到怠速,记录下这段发动机恒转速到减速过程中的zui高声级LAFmax。

④ 测量次数:每类试验的每个测点重复进行试验,直到连续出现三个读数的变化范围在2 dB之内为止,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数据处理:每次的测量结果应圆整到小数点前一位有效位。zui后的算术平均值也应按同一规则进行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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