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
时间:2014-06-26 阅读: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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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表面处理质量检验要求如下:
a)表面处理后的钢管应逐根进行表面除锈等级检验,用《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中相应的照片或标准板进行目视比较,表面除锈质量应达到Sa21/2级的要求;表面锚纹深度应每班至少测量两次,每次测量两根钢管,宜采用粗糙度测量仪或锚纹深度测试纸测量,锚纹深度应达到50~90μm;表面处理前的钢管表面温度应进行监测,钢管表面温度应不低于露点温度以上3℃。
b)钢管表面灰尘度应每班至少检测两次, 每次检测两根钢管。按照《涂覆涂料前钢管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评定试验 第3部分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的灰尘评定(压敏粘带法)》GB18570.3规定的方法进行表面灰尘度评定,表面灰尘度应不低于2级。
c)对每批进厂的钢管在表面处理后应至少抽测2根钢管表面的盐份。按照《涂覆涂料前钢管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评定试验 第9部:分水溶性盐的现场电导率测定法》GB/T 18570.9规定的方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进行钢管表面盐份的测定。钢管表面的盐份应不超过20mg/m2。
1.2 应对涂敷过程中的钢管加热温度进行连续监测,钢管的加热温度等工艺参数应符合确定的参数。
1.3 防腐层外观应逐根目测检查。聚乙烯层表面应平滑, 无暗泡、无麻点、无皱折、无裂纹,色泽应均匀。防腐管端应无翘边。
1.4 防腐层的漏点应采用在线电火花检漏仪进行连续检查,检漏电压为25kV,无漏点为合格。单管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漏点时,可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修补;单管有两个以上漏点或单个漏点沿轴向尺寸大于300mm时,该防腐管为不合格。
1.5 连续生产的钢管防腐层厚度至少应检测第1、5、10根,之后每10根至少测一根。宜采用磁性测厚仪或电子测厚仪测量钢管3个截面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4点的防腐层厚度,同时应检测焊缝处的防腐层厚度,结果应符合3.2的规定。
1.6 防腐层的粘结力按附录J的方法通过测定剥离强度进行检验。每班至少在两个温度条件下各抽测一次, 结果应符合表8的规定。
1.7 每班至少应测量一次三层结构防腐管的环氧粉末涂层厚度及固化度,结果应分别符合表1和表8的规定。
1.8 每连续生产的第10、20、30km的防腐管均应按附录D的方法进行一次48h的阴极剥离试验,之后每50km进行一次阴极剥离试验,结果应符合表8的规定。如不合格,应加倍检验。加倍检验全部合格时,该批防腐管为合格;否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
1.9 每连续生产50km防腐管应截取聚乙烯层样品, 按《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1040.2检验其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结果应符合表7的规定。若不合格, 可再截取一次样品, 若仍不合格, 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