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防护等级第二位特征数字对应的试验设备
时间:2016-06-06 阅读:3440
IP防护等级第二位特征数字对应的试验设备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1的滴水箱试验
试验用设备应能在外壳整个面上产生均匀水流。这种设备的示例如下图
外壳置于转速为1r/min的转台上,偏心距(转台轴线与试样轴线的距离)大约为11mm.
外壳在滴水箱下面置于正常工作位置,滴水箱底部应大于的俯视图面。除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设备外,被试外壳的支承物应比外壳底部小。
对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设备,应按正常使用位置安装在木板上,木板的尺寸等于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与墙或天花板的接触面积。
试验进行10min。
注:当滴水箱底部比被试外壳小时,被试外壳可分为几部分,每部分外壳表面的大小应能使滴水设备足以将其覆盖。试验进行到把外壳的全部表面滴水至规定时间止。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2的滴水箱试验
滴水箱的规定同14.2.1。调节水流速度,使其符合表8规定。
不同于第二位特征数字为1的试验,支承外壳的台不旋转。
被试外壳在四个倾斜的固定位置各试验2.5min,这四个位置在两个相互垂直的平面上与垂直各倾斜15°
试验总持续时间为10min。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3的摆管或淋水喷头试验
试验(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用图4和图5示意的两种试验设备之一进行。
a)使用图4试验设备(摆管)的条件
按表9规定调节总的水流量,并用水流计测量。
摆管中点两边各60°弧段内布有喷水孔。支承物不必打孔。
被试外壳放在摆管半圆中心。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60°,共120°,每次摆动(2×120°)约需摆管zui大允许半径为1600mm.
如果某些型式的设备试验时外壳所有部分不能全部淋湿,可上下调整外壳支承物。这种情况应优先使用图5所示手持试验设备(淋水喷头)的条件
b)使用图5试验设备(淋水喷头)的条件
本试验应安装带平衡重物的挡板。
调节水压,使达到规定出水量。所需压力在50KPa~150KPa的范围。试验期间压力应维持恒定。
试验时间按外壳表面积计算每平方1min(不包括安装面积),zui少5min.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4的摆管或淋水喷头试验
试验(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用图4和图5示意的两种试验设备之一进行。
a)使用图4试验设备(摆管)的条件
喷水孔布满于摆管半圆180°内。按表9规定调节水流量,并用流量计测量。
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180°,共约360°,每次摆动(2×360°)约需12s。
试验进行10min。
如果有关产品标准未做规定,被试外壳的支承物应开孔,以避免成为挡水板。将摆管在每一方向摆动到zui大限度,使外壳在各方向都受到溅水。
b)使用图5试验设备(淋水喷头)的条件
从喷头上除去平衡重物的挡板,使外壳在各个可能的方向都受到溅水。
水流速度和每单位面积的溅水时间如14.2.3规定。
第二特征数字为5的6.3mm喷嘴试验
用图6所示标准试验喷嘴在所有可能的方向向被试外壳喷水。
要求的试验条件如下:
a)喷嘴内径:6.3mm;
b)水流量:(12.5±0.625)L/min;
c)水压:按规定水流量调节;
d)主水流的中心部分:离喷嘴2.5m处直径约为40mm的圆;
f)试验时间:zui少3min;
g)喷嘴至外壳表面距离:2.5m~3m.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6的12.5mm喷嘴试验
用图6所示标准试验喷嘴在所有可能的方向向被试外壳喷水。
要求的试验条件如下:
a)喷嘴内径:12.5mm;
c)水压:按规定水流量调节;
d)主水流的中心部位:离喷嘴2.5m处直径约为120mm的圆;
e)外壳表面每平方米喷水时间:约1min;
f)试验时间:zui少3min;
g)喷嘴至外壳表面距离:2.5m~3m.
第二特征数字为7的0.15m~1m的短时间潜水试验
被试外壳按生产厂规定的安装状态全部浸入水中,并满足下列条件;
a)高度小于850mm的外壳的zui低点,应低于水面1000mm;
b)高度等于或大于850mm的外壳zui高点,应低于水面150mm;
c)试验持续时间30min;
d)水温与试样温差不大于5K。如果试样需在带电和(或)在运行状态进行试验时,有关产品标准可对本要求另做规定.
第二特征数字为8根据协议的持续潜水试验
若无相应的产品标准,试验条件应由生产厂和用户协商,但条件应比14.2.7规定的·1严酷而且要考虑到在实际使用中外壳持续潜水的要求。
接受条件
外壳经14.2.1~14.2.8规定的试验后,应检查外壳进水情况。
如可能,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允许的进水量及耐电压试验的细节。
一般来说,如果进水,应不足以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或破坏安全性;水不积聚在可能导致沿爬电距离引起漏电起痕的绝缘部件上;水不进入带电部件,或进入不允许在潮湿状态下运行的绕组。水不积聚在电缆头附近或进入电缆。
如外壳有泄水孔,应通过观察证明进水不会积聚,且能排出而不损害设备。
对没有泄水孔的设备,如发生水积聚并危及带电部分时,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接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