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423.22-8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标准(温度变化试验方法)(四)
时间:2010-09-28 阅读:1603
GB2423.22-8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标准(温度变化试验方法)(四)
2 试验Nb:规定温度变化速率的温度变化试验
2.1 试验目的
确定元件、设备或其它产品耐环境温度变化的能力和在环境温度变化期间的工作能力。
2.2 试验简要说明
把试验样品放入能以一定速率变化到规定温度的试验箱中经受温度变化试验,在试验期间可以监测试验样品的性能。
2.3 试验设备的说明
2.3.1 试验箱
2.3.1.1 试验箱的设计应保证放置样品的任何区域的空气均能按下列方式进行温度循环。
a. 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低温;
b. 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高温;
c. 由低温到高温或由高温到低温的变化过程。能按试验所要求的温度变化速率进行。
2.3.1.2 箱内空气的湿度应不超过20g/m3
2.3.1.3 温度稳定状态期间,箱壁温度分别不应偏离试验所规定环境温度(以温度K计)的下列值:高温时不大于3%,低温时不超过8%,这一要求适用于整个试验箱壁,且试验样品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加热和冷却元件之间不应存在直接热辐射。
2.3.1.4 试验箱内空气应流通,试验样品附近测得之空气速度不小于2m/s。
2.3.2 试验样品的安装架和支撑件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安装架和支撑件的热传导应是低的,以使试验样品实际上是被隔热的。当几个试验样品同时试验时,各个试验样品之间及试验样品与箱壁之间的空气应能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