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如何使用?
时间:2017-10-25 阅读:3136
说起急救,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医院抢救,比如看到有人突然倒地昏迷,旁人的*反应是120急救。这没有错,不过有些时候,利用“急救黄金十分钟”*时间施救更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比如心脏骤停者。
急救黄金十分钟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急诊科学科科副主任费爱华博士介绍:“心跳呼吸突然停止使全身重要脏器缺血缺氧,过了黄金十分钟,脑细胞缺氧就会产生不可逆损伤。如果附近就有急救箱,一些应急药品、除颤仪等设备,可以在患者zui需要的*时间发挥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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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国每天约有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每年约54万人死于心脏猝死,居各国。心脏骤停目前在我国的抢救成功率还不到1%,在大城市抢救成功率不到3%。而在美国,每年40余万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率约为10%。
从1%到10%,差距就在“急救黄金十分钟”内所需的一种救命神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的医疗急救设备,于患者心跳骤停后早期除颤,帮助患者心脏恢复跳动。有资料显示,心跳骤停患者在被送到医院急救前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救治的成功率可达94%。
上世纪90年代,美国通过了相关法案实行“公众可获取的除颤仪”计划——要求公共场所10分钟内即可获得自动体外除颤仪,对普通民众进行训练。日本于2004年开始推广安装AED,平均每十万人有234.8台。在我国中国台湾地区,自2000年开始推动AED的安装,总数超过4000台,每10万人17.4台。
目前在北上广地区的部分机场、车站和奥体场馆、部分学校等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
2012年,上海市教委为沪上62所高校配置了AED等急救设备,2015年为全市250余所普通高中学校配置。
2015年9月起,上海市红十字会宣布启动试点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公益项目,310台“救命机器”逐步覆盖申城机场、轨道交通站点,世纪大道站、2号线浦东机场站、磁悬浮机场站等为*轨交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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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地铁13号线淮海中路站也配备了一台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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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问题又来了,这种“救命神器”不少市民还不认识,会用、敢用的就更少了。
没关系,看了下面这段视频,就能基本了解
其实很简单,记住5个步骤:
1、开启AED,打开AED的盖子,依据视觉和声音的提示操作(有些型号需要先按下电源)。
2、给患者贴电极,在患者适当的位置上,紧密地贴上电极。通常而言,两块电极板分别贴在右胸上部和左胸左乳头外侧,具体位置可以参考AED机壳上的图样和电极板上的图片说明。
3、将电极板插头插入AED主机插孔。
4、开始分析心律,在必要时除颤,按下“分析”键(有些型号在插入电极板后会发出语音提示,并自动开始分析心率,在此过程中请不要接触患者,即使是轻微的触动都有可能影响AED的分析),AED将会开始分析心率。分析完毕后,AED将会发出是否进行除颤的建议,当有除颤指征时,不要与患者接触,同时告诉附近的其他任何人远离患者,由操作者按下“放电”键除颤。
5、一次除颤后未恢复有效灌注心律,进行5个周期CPR(心肺复苏术)。除颤结束后,AED会再次分析心律,如未恢复有效灌注心律,操作者应进行5个周期CPR,然后再次分析心律,除颤,CPR,反复至急救人员到来。
好了,我们已经知道什么是AED,并初步掌握了使用方法,但可能还有一个疑虑:救人没问题,但万一对患者造成损害,要担责么?
其实大可不易担心。目前,正在制定中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已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会第28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鼓励公众参与救死扶伤,见义“智”为。
其中,条例草案修改稿第39条指出:鼓励具有急救技能的市民,对危急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紧急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患者造成损害,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因为岗位特殊,上海规定部分“特定人员”必须掌握急救技能。条例草案修改稿第41条指出:消防人员、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和乘务员、学校教师、保安人员、导游以及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人员,应当参加红十字会、院前急救机构等具备培训能力的组织开展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在“特定人员”之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急救知识普及性培训,急救知识和技能课程,应当进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各类学校。
在不久的将来,希望看到更多小伙伴能够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在“急救黄金十分钟”救助更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