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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3536型克利夫兰闪燃点仪符合JTG 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中的T 0611—2011 沥青闪点与燃点试验(克利夫兰开口杯法)标准。
克利夫兰闪燃点仪技术参数:
1、工作电源: AC 220V±10%,50Hz。
2、加热装置: 石英管电炉加热,无明火,防爆,功率0~600W连续可调。
3、划扫装置: 自动扫划。
4、温度计: -6~400℃,分度2℃,技术条件符合石油产品试验用液体温度计技术条件GB/T514的规定。
5、点火装置: ⑴ 引火源:煤气(或其它民用可燃气,下同);
⑵ 喷口孔径:0.6~0.8毫米。
6、环境温度: -10℃~50℃。
7、相对湿度: ≤85%。
8、整机功耗:不大于650W。
方法与步骤:
(1) 准备工作
1 将试样杯用溶剂洗净、烘干,装置于支架上。加热板放在可调电炉上,如用燃气炉时,加热板距炉口约50mm,接好可燃气管道或电源。
2 安装温度计,垂直插入试样杯中,温度计的水银球距杯底约6.5mm,位置在与点火器相对一侧距杯边缘约16mm处。
3 按本规程T 0602沥青试样准备方法准备试样后,注人试样杯中至标线处,并使试样杯外部不沾有沥青。
注:试样加热温度不能超过闪点以下55℃。
3.1.4 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
3.1.5 将点火器转向一侧,试验点火,调节火苗成标准球的形状或成直径为4mm±0.8mm的小球形试焰。
(2)试验步骤
1 开始加热试样,升温速度迅速地达到14~17℃/min。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时,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
2 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8℃时开始,每隔2℃将点火器的试焰沿试验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径作弧水平扫过一次;从试验杯口的一边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约1s。此时应确认点火器的试焰为直径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坩埚口上方2~2.5mm处。
3 当试样液面上zui初出现一瞬间即灭的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作为试样的闪点。
4 继续加热,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
5 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停止加热,并读记温度计上的温度,作为试样的燃点。
试验 报告:
4.1 同一试样至少平行试验两次,两次测定结果的差值不超过重复性试验允许误差8℃时,取其平均值的整数作为试验结果。
4.2 当试验时大气压在95.3kPa(715mmHg)以下时,应对闪点或燃点的试验结果进行修正。当大气压为95.3~84.5 kPa (715~634 mmHg)时,修正值增加2.8℃;当大气压为84.5~73.3 kPa (634~550 mmHg)时,修正值增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