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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法测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时间:2018-07-24      阅读:4163

此检测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04-2017,文中规定如何测定环境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方法。也可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标准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进样体积为1.0ml】

检测方法:气体直接进样注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色谱柱的选择:

填充柱:甲烷柱 2m*4mm,内填充GDX-502 或GDX-104担体;总烃柱,2m*4mm,内填充硅烷化玻璃微珠。

毛细柱:甲烷柱:30m*0.53mm*25um 多孔层开口管分子筛柱或其他等效毛细管柱;总烃柱,30m*0.53mm脱活毛细管空柱。

配套气体发生器时,须连接气体净化器空气除烃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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