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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所在地
适用范围
虹吸筒法比重测定仪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交通等各类工程的地基土及回填土。 比重瓶法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各类土;浮称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各类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应小于总土质量的10%;虹吸筒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各类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等于、大于总土质量的10%。
符合标准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虹吸筒法比重测定仪仪器设备:
1、虹吸筒装置,由虹吸筒和虹吸管组成
2、台秤:称量10KG,感量1g
3、量筒:容积大于2000ml
4、其他:烘箱、温度计、孔径5mm及20mm的筛等
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
根据设计要求每单位工程至少取三个点;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应取一个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取一个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
1、取代表性试样试样700-1000G,试样应清洗洁净直至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污物。
2、将试样浸入水中一昼夜后取出晾干,对大颗粒试样宜用干布擦干表面,并称晾干试样质量。
3、将清水注入虹吸筒至虹吸管口有水溢出时关管夹。
4、将试样缓缓放入虹吸筒中,边放边搅拌,至试样中无气泡逸出为止,搅动时水不得溅出筒外。
5、当虹吸筒内水面平稳时开管夹,让试样排开的水通过虹吸管流入量筒,称量筒与水总质量,准确至0.5G,并测定量筒内水温,准确到0.5 ℃。
6、取出试样烘至恒量、称烘干试样质量,准确至0.1G,称量筒质量,准确至0.5G。
7、土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ms
Gs=-------------Gwt
(m-m1)-(m0-ms)
式中:m-----晾干试样质量g
m1----量筒加水总质量g
m0----量筒质量g
其余符合同前,计算至0.01,计算平均比重与(T0113-93)浮称法相同。
式中:mc—量筒质量(g) mcw—量筒与水的总质量(g) mad—晾干试样的质量(g)
8、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