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金鼎 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北京市所在地
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技术参数
机箱材质:不锈钢
机箱厚度:2mm
机箱体积:大于0.75m³立方
外型尺寸:1310*650*1560mm长宽高(含脚)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燃烧试验区容积:>0.75立方,长*款*高约1050mm×640mm×1300mm
仪器重量约:130kg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详细介绍相关仪器:
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0.75立方)
CZF-5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0.5立方)
HB 级防火试验(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样品要求:
1) 片状:切割、熔铸、挤塑等方式均可,边沿光滑、表面干净、密度均匀
2) 尺寸:长×宽: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测试的小厚度样品和 3mm(-0.0, 0.2)厚度样品,若样品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大厚度小于 3mm,则可以不用提供 3mm 样品; 样品大厚度不超过 13mm,大宽度不超过 13.5mm,角半径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颜色、密度等有多种型号,则要提供相应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4) 数量:样品少 2 套、每套 3 件样品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详细介绍测试程序:
1) 划线:25±1mm,100±1mm
2) 夹持:夹住靠近 100mm 处的样品尾端,长度方向保持水平,宽度方向与水平面成 45º±2º,丝网固定在样品下面 100±1mm 处
3)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压力 10mm 水柱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烧:焰炉倾斜 45º,置入火焰 6mm 深处,30±1 秒或燃烧至 25mm 处时移走焰炉
6) 计时:火焰燃烧至 25±1mm 处时开始计时,计下停燃烧时所用的时间和燃烧过的长度
7) 计算:V=60L/t,V 是燃烧速度(mm/min),L 是燃烧过的长度(mm),t 是燃烧时间(s)
试验记录:
1) 火焰是否燃烧至 25±1mm 或 100±1mm 处
2) 火焰燃烧至 25±1mm 和 100±1mm 之间,记录燃烧过的长度(L)和燃烧此长度所用的时间(t)
3) 若火焰燃烧通过了 100±1mm,则记录从 25±1mm 处到 100±1mm 处所用的时间
4) 计算所得出的燃烧速度
HB 火焰等级的评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 3.0~13mm 的样品,燃烧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样品,燃烧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烧
结果符合上述条件的样品则为 HB 级
说明:① 3±0.2mm 的样品能通过火焰测试,则此结论适用于厚度在 1.5~3mm 之间的所有样品;②样品至少需要 2 套,每套 3 件,若*套中仅一件样品不合格,则可以用第二套样品来重新试验。
V 级防火试验(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样品要求:
1) 片状:切割、熔铸、挤塑等方式均可,边沿光滑、表面干净、密度均匀
2) 尺寸:长×宽: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测试的小厚度样品和大厚度样品;样品大厚度不超过 13mm,如果小厚度样品和大厚度样品测试得出的结果不*,则还需提供中间尺寸的样品,中间尺寸厚度跨度不超过 3.2mm;角半径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颜色、密度等有多种型号,则要提供相应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4) 数量:样品少 2 套、每套 5 件样品
样品预处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气交换炉,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温下冷却至少 4 小时
测试程序:
1) 夹持:从上端夹入 6mm,长度方向朝下,样品下端离预置棉花层上表面保持 300±10mm 距离,100%纯度的棉花,重量 0.08g,尺寸 50mm×50mm,大厚度不超过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压力 10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烧:火焰中心置于样品下边沿中点处,燃具顶部到样品下端距离为 10±1mm,维持 10±0.5 秒,如果燃烧过程中样品出现形状和位置的变化,燃具要随之调整,若测试过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将燃具倾斜至 45º,燃烧 10±0.5 秒后以 300mm/min 的速度移开燃具至少 150mm,同时开始记录余焰时间 t1,余焰停止时立刻再次燃烧 10±0.5 秒,移开后记录余焰时间 t2和余燃时间t3
说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别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触,能点燃则为余焰
如果点燃后火焰熄灭,则忽略该样品,用另外的样品进行测试。若是因为样品发出的气体将火焰熄灭,则
应立即点燃燃具继续燃烧,直到燃烧时间达到 10±0.5 秒时停止并移开燃具
试验记录:
1) *次余焰时间 t1
2) 第二次余焰时间 t2
3) 第二次余燃时间 t3
4) 样品是否燃尽
5) 试验过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点燃棉花V 火焰等级的评定:
| V-0 | V-1 | V-2 |
单个样品的t1/t2 | ≤10S | ≤30S | ≤30S |
单个样品的t1+t2 | ≤50S | ≤250S | ≤250S |
单个样品的t2+t3 | ≤30S | ≤60S | ≤60S |
是否燃尽 | 否 | 否 | 否 |
是否点燃棉花 | 否 | 否 | 是 |
说明:五个样品中仅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可用第二套样品来进行测试;当 t2 +t3 为 51~55 秒(V-1)或251~255秒(V-2)时也会用另外一套样品来进行结果验证
尼龙 66 申请V-2级时,要以小于 120RV 的形式提供,如果RV等于或大于120,怎模塑样品的RV 不能小于RV的70%
5V 级防火试验(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5VA / 5VB)
样品要求:
1) 片状:切割、熔铸、挤塑等方式均可,边沿光滑、表面干净、密度均匀
2) 尺寸:条状样品,长×宽:125±5mm × 13.0±0.5mm,提供小厚度的样品;块状样品,150±5mm ×150±5mm 提供小厚度的样品;厚一点的样品也需要提供,以防测试结果不*,样品大厚度不超过 13mm,角半径不超过 1.3mm。
3) 材料范围:
样品预处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气交换炉,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温下冷却至少 4 小时
测试程序:
1) 夹持:从上端夹持 6mm,长度方向垂直,样品下端距桌面预置棉花层的上表面 300±10mm,棉花为100%纯棉,重量为 0.08g,尺寸为 50mm×50mm,厚度大为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965ml/min,背压力 125±25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125±10mm,内焰 40±2mm,倾斜 20±5º,窄边对准燃具
4) 燃烧:从样品角尖处开始燃烧,保证内焰接触样品,燃具倾斜 20º,燃烧5±0.5 秒,共进行 5 次燃烧,如果燃烧过程中有粒子滴落、样品收缩或伸张,要相应地调整燃具以保证内焰接触样品
试验记录:
1) 余焰时间和余燃时间
2) 滴落粒子是否点燃棉花块
状样品测试:
1) 水平地夹持样品
2) 火焰作用在样品底面中心处,燃具倾斜 20±5º,内焰接触样品
3) 作用 5±0.5 秒,然后移走燃烧并保持 5±0.5 秒,作用 5 次后停止,当所有余焰和余燃均停止后,观察并记录样品是否被烧穿
5V 火焰等级的评定:
| 5VA | 5VB |
单个样品的余焰和余燃时间 | ≤60S | ≤60S |
是否点燃棉花 | 否 | 否 |
单个样品的t2+t3 | ≤30S | ≤60S |
是否被烧穿 | 否 | 是 |
说明:
1) 结果需根据条状样品和块状样品的测试结果进行判定
2) 进行 5V 防火试验的材料需先符合 V 级防火试验的测试要求
3) 5 个条状样品中仅有 1 个不合格或 3 个块状样品仅有一个不合格,可用另外一组样品进行重测。
VMT 级防火试验(Thin Material Vertical Burning Test, VMT-0/ VMT-1/ VMT-2)
UL 阻燃等級分級方法
HB: UL94 和 CSA C22.2 No 0.17 标准中zui低的阻燃等级。
要求对于 3 到 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 40 毫米每分钟;小于 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 70 毫米每分钟;或者在 100 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 对样品进行两次 10 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 60 秒内熄灭。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V-1: 对样品进行两次 10 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 60 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V-0: 对样品进行两次 10 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 30 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UL94 标准测试程序及要求
UL94HB
样品: 5"×1/2"×厚度 (典型厚度是 1/16",1/8",1/4")
程序:
每一厚度有三件样品要进行测试,在试验之前,先把样品置于 20℃,50%RH 的条件下 48 小时。样品要放置在与长轴平行,与短轴成 45・ 角的地方。每一件样品,从其一端画两条线 1"和4"。
把高为 1"的蓝色火焰置于样品悬空的那一端,燃烧 30 秒后拿开。如果火焰拿走后样品持续燃烧,那幺就要测量样品在两个宽度标记之间燃烧的时间,并且燃烧比率以每分钟多少英寸计算的。
级别要求:
94HB
A:对于厚度为 0.120"到0.500"之间的样品,不能超过 1.5"每分钟,大于 3.0"的跨度,或者
B:对于厚度为 0.120"的样品,不能超过 3.0"的跨度,或者
C:在火焰没有碰到 4.0"标记的时,样品就自燃。
UL94V-0,V-1,V-2
样品: 5"×1/2"×厚度 (典型厚度为 1/16",1/8",1/4")
程序:
每一厚度有总共 10 件样品(2 套)测试。每一厚度的 5 件样品在 23℃,50%RH 的条件下放置48 小时后再进行测试。每一厚度的 5 件样品在 70℃的条件下放置 7 天后再进行测试。
样品垂直于长轴放置,安装。安装的时候使样品较低的一端距离燃烧管顶部 3/8"把高度为 3/4的蓝色火焰放在样品较低端的中心部位,燃烧 10 秒。
如果样品一粒粒地滴下来,这些液体就滴在样品下面的一层没有经过外科处理的棉花上,这层棉花放在样品下面 12"处。
级别要求:
94V-0
A:没有任何样品在测试火焰拿走之后,仍然有火苗燃烧超过 10 秒。
B:对于每套 5 件样品,10 次点燃后,带火苗的燃烧的总共时间超过 50 秒。
C:没有任何样品一直烧到夹具上(包括有火苗的燃烧和发红的燃烧)。
D:没有任何样品,燃烧融化的液滴滴下点燃了下面 12"处的棉花。
E:没有任何样品,在第二次移走测试火焰之后,持续发红燃烧超过 30 秒。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和非金属材料试样处于50W火焰条件下,水平或垂直方向燃烧性能的实验室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线性燃烧速率和余焰/余辉时间以及试样的燃烧长度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按GB/T 6343测定的表观密度不低于250kg/m3的固体以及泡沫材料,不适用于施加火焰后未点燃而产生卷缩的材料;对于薄而软的材料应使用ISO 9773。
本标准规定了燃烧性能等级(见8.4和9.4),可用于质量保证或产品组成材料的预选。当试样厚度等于材料应用时的小厚度时可获得可靠的结果。
注:试验结果受材料组分的影响,如颜料、填料和阻燃剂,以及如各向异性及分子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