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F-5型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是根据标准GB/T2408-2008而研制的,*国家标准GB/T2408规定的技术要求。与专用的式样支架配合可在同一台仪器进行塑料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两种方法的试验,自动记录试验时间。
CZF-5型水平垂直燃烧测定仪
设计国标:GB/T2408-2008《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试 水平法和垂直法》
适用标准:UL94-2006、GB-T 5455 、 GJB360B-2009 、GB-T13488 、GB/T5169、 IEC60695-11-3、IEC60695-11-4、IEC60950-1、IEC695-2-2
- 燃烧器:内径Φ9.5mm+0.3mm单气体及内径Φ9.5mm±0.5mm本生灯。
- 本生灯带有空气调节螺母,用来调节蓝色火焰高度。
- 本生灯施焰时间:任意设定。
- 燃烧器试验倾角:0~45°可调节,可在0~45°之间每5°固定并来回切换。
- 火焰高度:20mm+2mm到100mm+10mm可调。
- 本生灯通过电机快速移动到式样端。施焰完毕本生灯自动退回。
- 本生灯施焰时间:0~999.9S+0.1s可调,区间内任意设定,火焰调节20~175mm可调节。
- 余焰时间:0~999.9S+0.1s可调,仪器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 余灼时间:0~999.9S+0.1s可调,仪器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 试验气源使用98%甲烷、煤气或液化石油气
- 甲烷流量105ml/min-1000ml/min可调。
- 燃气管路上设有电子开关,试验结束关闭面板上的燃气开关切断气源。本生灯自动熄灭。
- 式样架上下左右行程均大于300mm以上。式样水平和垂直均有伺服电机带动调节与火焰的距离。
- 箱体材质:钢板静电喷涂。
- 试验箱顶部设有排风扇,试验结束,可排出有毒物质。
- 试验过程自动控制、独立抽风。
- 设备外形尺寸:宽1160mm×深600mm×高1310(含脚)mm。
- 燃烧试验区容积:>0.5立方,长*宽*高约900mm×590mm×1050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
可定制0.5立方米或0.7立方米容积箱体
-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选配)
- 火焰校准装置(选配)
- 请务必阅读相关标准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后再使用设备!
- 使用规定的电压,仪器用电应有接地线。
- 测试样品时,某些材料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建议检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做好人体防护。
- 严禁接入与设备不相符的其他任何气体!!!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煤气等燃气源时,各管路接口不应漏气,通气管老化应及时更换。
- 试验室严禁出现试验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品!
- 试验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试验现场。
- 试验时,试验人员请注意防止高温烫伤!
- 计算机控制的设备应防止病毒的侵袭。
- 实验室需配备灭火器材。
- 试验结束时应关闭所有电源、气源。
- 试验结束后请务必清理试验残留或滴落物!以免残留或滴落物累积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