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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限用物质测试RoHS要求常见问题Q&A

时间:2019-03-20      阅读:1664

SGS限用物质测试

RoHS要求常见问题Q&A

1

2019年起,欧盟RoHS 2.0针对哪些限制物质有新的要求?

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指令(EU) 2015/863修订RoHS 2.0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在原六项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新增的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至此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

同时指令还规定: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2

近期欧盟成员国针对RoHS法规的执法状况如何?

2015年起,欧盟成员国在市场执法活动中一直不断加强对电子电气产品RoHS符合性的检查。2018年底至2019年初,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一直持续通报RoHS违规案例,涉及通讯、照明、电子配件、电动玩具等不同种类的电子产品,其中绝大部分通报来自瑞典执法机关。频繁出现的违规案例预示着欧盟可能会在今年的市场执法中加强RoHS符合性检查。建议企业加强质量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欧盟RoHS要求。

3

欧盟RoHS限制物质是否会增加?

欧盟RoHS咨询机构自2018年起针对RoHS指令附录II限制物质评审修订工作发起过两次公众咨询,这些公众咨询主要针对7项优先物质,包括三氧化二锑,四溴双酚A(TBBP-A),磷化铟(InP),中链氯化石蜡(MCCPs),铍及其化合物,硫酸镍和氨基磺酸镍,二氯化钴和硫酸钴。

咨询评估报告预计会在2019年6月发布,该工作计划终会确定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EEE)中的使用数据并制定优先物质清单,清单中的物质可能会被欧盟考虑纳入RoHS限制物质列表。

4

今年欧盟RoHS是否有新的豁免更新正式实施?

2018年5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一系列指令,更新7项 RoHS 2.0指令附录III豁免条款(第6(a)、6(a)-I、6(b)、6(b)-I、6(b)-II、6(c)、7(a)、7(c)-I、24、34条) ,涉及铅在多种材料中的应用,包括在高温熔断材料、玻璃和陶瓷上的应用,以及作为合金元素在钢材、铝材、铜材上的应用等。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要求,这些更新的豁免条款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5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RoHS何时开始正式管控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UAE RoHS将产品分为4个组别:

A)第8、9类(医疗设备,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监控设备以及工业监控设备);

B) 用于A组产品的电线和配件;

C) 除第8、9类以外的所有设备、电线电缆以及用于EEE维修、再利用、升级的部件,第11类的产品除外;

D) 第11类(其他电子电气产品)。

针对不同组别规定了不同的管控时间,其中A组和B组的管控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C组和D组的管控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

6

中国RoHS达标管理目录何时正式实施?

中国工信部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要求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因此,自2019年3月12日起,纳入目录的产品,其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

7

中国RoHS达标管理目录(批)包括哪些产品?*是否有例外?

达标管理目录(批)包含12类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上述产品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符合相关*。考虑到当前的技术水平,对于目录内产品同时也制定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列入该清单的应用可暂不按有害物质*执行。

8

中国RoHS与欧盟RoHS针对金属镀层中六价铬含量的测试方法有什么不同?

欧盟RoHS的检测方法一直在不断更新,目前针对金属镀层中六价铬含量的测试标准已更新为IEC 62321-7-1:2015,其取代了旧版的IEC 62321:2008 Annex B标准中金属镀层中六价铬含量的测试内容。新标准中取消了点测试,并取消了以“阳性/阴性”对测试结果的定性描述,而是以测试数据呈现定量结果,单位为μg/cm2。而中国RoHS的检测方法目前参考的是GB/T 26125-2011,等同于IEC 62321:2008标准。

9

韩国RoHS现行管控的产品范围和管控项目有哪些?

2008年1月1日,韩国《电子电器产品和汽车产品资源回收法》正式生效,针对其中的RoHS部分的要求,初电子电气类仅管控电视机、冰箱、空调、个人电脑(含显示器和键盘)、打印机、复印机等10类产品。此后韩国*陆续发布修订信息,将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清单(附录I)中的产品增至26类,新增微波炉、空气净化器、加湿器等产品。

10

韩国RoHS法规近期是否有更新?

韩国环境部近期提议扩大管控的产品范围和管控项目。韩国拟将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管控范围增至49类,拟新增包括自动、除湿机、烤面包机、电水壶、电热水器、电平底锅、吹风机在内的共23款产品。

同时,在原六项限制物质的基础上,拟增加对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物质的管控。提案指出,邻苯限制要求的生效日期拟定为2019年7月22日,新增产品的生效日期拟定为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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