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品牌 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东莞市所在地
本标准物质主要根据木头中重金属总含量的检测及日常样品的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为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以及分析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木屑作为基体,将木屑经粉碎过筛后,按照配比称量已过筛木粉原料、扩散剂、目标物质储备液及去离子水加入高速混合机中升温混合。干燥后将其混匀。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质量分数(×10-6) | 不确定度(×10-6) | |
RMX-M001 | 铅(Pb) | 53.6 | 5.4 |
镉(Cd) | 39.0 | 4.0 | |
铬(Cr) | 31.8 | 3.2 | |
砷(As) | 36.2 | 3.8 | |
RMX-M002 | 铅(Pb) | 143 | 13 |
镉(Cd) | 155 | 16 | |
铬(Cr) | 135 | 14 | |
砷(As) | 128 | 13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2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使用多种测量方法进行定值,定值方法为电感耦合等离子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原子荧光光谱法(AFS)。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套3瓶(包含1个空白水平和2个浓度水平),每瓶1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2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