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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MJ-2000奥冠胶体电池库存*
①从源头的板栅、涂膏量的重量和厚度开始控制;
②总装前再逐片极板称重分级(≥38Ah的电池),确保每个单体中活性物质的量的相对一致性;
③定量精确注酸,四充三放化成制度,均衡电池性能;
④下线前对电池进行放电,进行容量和开路电压的一次配组;
⑤≥38Ah的电池出库前的静置期检测,经过7~15天的“时间考验",出库时再*检,能有效检出下线时难以检出的极个别疑虑电池;
⑥出库时依据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内阻进行二次配组
可按标准或电池生产厂的规定调整到与放电电流相对应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例如市电中断后,由于UPS负载的减轻,后备电池组的放电电流值约为0.2C~0.5C时,可按标准将电池单体放电电压值调整到1.75~1.8V,再用此电压值乘上备用电池组的单体数,这样既延长了电池组的备用工作时间,又不致使其因深度放电而缩短使用寿命。如果UPS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是固定不可调整的,此时可以根据放电电流及规定的终止电压值来估算放电时间,当放电时间接近估算时间时,可人为关闭UPS,以免电池组造成深度放电。对一些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大中型UPS的电池管理系统来说应具有备用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随负载电流变化而自动调节的功能。另一种方案是按放电时间的长短对终止电压值分段设定,即放电时间越长,所设定的终止电压值越高,不过放电终止电压确定在每个单体1.80V时一般不会发生深度放电现象。GFMJ-2000奥冠胶体电池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