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规范DB3211/T 1030
时间:2021-12-19 阅读:1518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等级划分、建设要求、运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和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要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72 食用农产保鲜贮藏管理规范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通过种植、养殖(屠宰)、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加工,供人食用的农产品。包括果蔬、肉类、水产品等。[来源:GB/T 29372-2012,定义 3.1]
3.2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centralized trading markets for EAPs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注:以下简称“市场”。
3.3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food safety rapid detection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进行快速定性检测的行为。
4 总体原则
4.1 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4.2 合理优化
根据市场的特点,科学合理优化配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和仪器设备。
4.3 公开透明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4.4 科学严谨
科学合理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快速、准确。
5 等级划分
根据市场的建设规模,快检室分为A、B、C 3个等级,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建设*快检室;
——摊位数在60户以上(含60户)从事零售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建设B级快检室;
——摊位数在60户以下从事零售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建设C级快检室。
6 建设要求
6.1 场所面积
各级快检室的建筑面积应满足:
——*快检室的建筑面积应大于30 m2;
——B级快检室的建筑面积应大于10 m2;
——C级快检室的建筑面积应大于8 m2。
6.2 环境
6.2.1 应划分样品处理区、样品检测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6.2.2 室内地面应做防滑处理,室内墙面和顶面宜为白色。
6.2.3 快检室与购物通道之间应设置透明式隔断。
6.3 设施6.3.1 应具备能进行检测工作所必需的水、电、气、照明、通风、安全等基础设施。
6.3.2 样品处理区和样品检测区应配备防火、防水、防腐蚀、耐热及易清洗的实验台,清洗水槽,抽风和废弃物收集装置。
6.3.3 办公区应配备电脑、办公桌、文件柜、打印机、录像设备。
6.4 仪器设备
6.4.1 应配备与其市场销售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辅助设备、储存设备等,常用的检测设备、辅助设备、储存设备配置参考附录 A。
6.4.2 应进行仪器设备的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并形成相关记录,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应归档并保存。
6.4.3 应有使用记录,主要记录仪器使用者、状态、校准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检测项目等。
6.5 检测人员
6.5.1 每个快检室配备至少 1 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测人员。
6.5.2 检测人员应具有食品、化学、生物、医药或相关专业背景,应熟悉计算机常识及操作,应具备仪器设备操作能力。6.5.3 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
6.5.4 检测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应掌握食品检测操作技能和数据分析能力,应熟悉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
7 运行要求
7.1 检测项目
应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当地食用农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节假日市场交易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季度(或月)检测计划,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与市场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品种相适应。各级快检室每日均应当开展农残和瘦肉精项目检测,*和B级快检室每日还应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兽药残留项目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附录B。
7.2 检测数量
7.2.1 A 级快检室日检测数量不低于 30 批次,B 级快检室日检测数量不低于 20 批次,C 级快检室日检测数量不低于 10 批次。
7.2.2 应根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快速检测频次和数量。根据市场经营项目及当地消费习惯,增加选取销售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品种进行检测。其中,非农残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大于检测总量的 30%。
7.3 检测时间
检测工作应在每日 7:00-12:00 之间完成,农批市场的快检工作应在每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入场期间内完成。
7.4 样品抽取
抽样人员应按照GB/T 30642规定的抽样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样,应当场进行明确的标识,填写抽样工作单,并由被检测的销售者签字确认。抽取的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确保不受污染、混淆。蔬菜、水果应保存在2℃~8℃;鲜、冻肉应保存在-18℃以下;谷物粮食及其制品应保存在阴凉通风的环境;特殊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要求在适宜条件下存放。
7.5 样品检测
快检室应制定完善的检测操作规程,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快检,并形成准确、完整的检测记录归档保存。样品检测后,备样应保存7日。
7.6 结果公示
每日快检结果应通过市场公示栏、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7 数据录入
检测人员应及时将每日快速检测结果上传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采集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