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防爆改造施工要求
时间:2024-08-30 阅读:682
一般要求
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
3、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紧固或压接、熔焊等,但不得绕接;
4、0区:只允许敷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5、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电线管配线系统。
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2、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被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1mm;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被挤紧。
3、为保证电缆或导线引入装置达到密封要求,安装完毕电缆的外护套或导线的绝缘层应在橡胶密封圈里。
4、多余的电缆或导线孔入口,应用2mm金属垫片,放在压紧螺母和橡胶密封圈之间,拧紧压紧螺母达到堵封。
5、电缆或导线引入口,不能镀锌钢管直接拧入,必须用一个连接钢管的压紧螺母,先压紧橡胶密封圈后,才可连接钢管,二个防爆电气设备用钢管连接,须增加一个活接头。
钢管配线
1、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2、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外露丝扣不应过长,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
3、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4、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管路通过与其它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它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6、密封件内必须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粉剂密封填料的包装必须密封。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浇灌时间严禁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足,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
本安线路
1、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严禁与其它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2、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3、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它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当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它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束扎、固定。
4、所有需要隔离密封的地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5、本质安全电路及关联电路配线中的电缆、钢管、端子板,均应有蓝色的标志。
6、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进行一点接地。
7、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