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路昌试验机制造有限公司
2017/5/5 13:44:161.环境与工作条件
试验机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宣温10℃-35℃范围内;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周围无震动、无腐蚀性介质和无较强电磁场干扰的环境中;
d)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
e)在稳固的基础上正确安装,其水平度为0.2/1000.
2.力的施加系统
(1)试验机机架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和试验空间,以便于装卸试样、标准测力仪以及其它辅助装置。
(2)试验机施加和卸除试验力应平稳,无冲击和振动现象。
(3)试验机上、下压板的中心线应与机架的中心线重合。
(4)下玉板的工作面上,应清晰地刻有定位用的不同直径的同心图刻线或互成90。角的刻线,刻线的zui小深度和宽度以易于观察为准。
(5)压板的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表面粗糙度参数Ra的zui大值为0.8m;压板的洛氏硬度不应低于55HRC,
(6)试验机应能以恒定加力速度自动进行压缩试验。在整个加力过程中应以2 400 N/s±200 N/s的速度均匀地对试样加力直到破坏,达到GB/T 17671-1999中9.3的要求。
注:对于GB/T 1767中未规定的特种水泥,其加力速度按相应水泥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测力系统
试验机测力系统各项允许误差和相对分辨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示值相对误差(q)的zui大允许值为±1%;
b)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b)的zui大允许值为1%;
c)零点相对误差帕的zui大允许值为±0.1 %;
d)试验机力指示装置的相对分辨力(a)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