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试验条件规定如下:试验室温度应为17~25℃,相对湿度大于50%;养护箱温度为20±1℃;水泥试样、标准砂、拌和水及试模的温度均应与试验室温度相同;试验用水须为洁净的淡水。
(1)国家标准规定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一般为1~3h;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一般为5~8h。
(2)测试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标准稠度的用水量,制成净浆试模,由加水时起,至凝结时间以测定仪的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0.5~1.0mm的时间为初凝时间,至试针沉入净浆中不超过1.0mm的时间为终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