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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3 6:55:38
T/ZZB 2717-2022 舒缓保湿化妆水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舒缓保湿化妆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以舒缓、保湿为主要功效的化妆水。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单层型
由均匀液体组成的、外观呈现单层液体的化妆水。
多层型
以水、油、粉或含功能性颗粒组成的、外观呈现多层液体的化妆水。
基本要求
设计研发
应优先采用体外细胞学方法,进行原料筛选及配伍。
应具备配方设计、工艺优化及功效验证的研发能力。
原材料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经去离子化,其电导率小于2.5μs/cm、pH值6.0~7.5、菌落总数小于50CFU/ml。
保湿剂及植物舒敏剂等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其中菌落总数≤1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20CFU/g、铅≤0.1mg/kg、汞≤0.1mg/kg、砷≤0.1mg/kg、镉≤0.1mg/kg。
工艺及装备
灌装车间、配置车间、内包装车间应符合 ISO 22716 要求;生产环境应符合 GB 50457 中D级洁净车间标准要求。
应采用具备自动控制时间、温度、搅拌速度的乳化设备,自动灌装设备进行自动调配、灌装。
检验检测
应配备pH计、密度仪、生物培养箱、PCR仪、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酶标仪等检测设备;
应具备pH值、密度和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指标检测能力及舒缓、保湿功效评价能力。
技术要求
感官、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有害物质指标
应符合表3的要求。
多次皮肤刺激性/腐蚀性
无刺激性 。
功效性能
应符合表4的要求。
净含量偏差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包装外观要求
应符合 QB/T 1685 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检验
相对密度检验
按 GB/T 13531.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GB/T 13531.4-2013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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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电子KEM 仪器法数字式密度仪 DA-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