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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7 6:28:29
DB1304/T 429-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大名小磨香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大名小磨香油。
术语和定义
GB/T 823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大名小磨香油 Daming Xiaomo Fragrant Oil
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内,使用白芝麻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炒和传统工艺制成的石磨磨浆,采用“水代法”生产的芝麻香油。
水代法 aqueous extraction
利用油料中不同成分对水的亲合力的差异,以及水和油脂之间的密度差,经过筛选、浸泡、炒籽扬烟、磨浆、兑浆搅油、振荡分油、毛油精制等工艺过程,将油脂和亲水性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分离的生产方法。
毛油 crude oil
采用“水代法”生产,经振荡分油后直接取出的,未经沉淀过滤的小磨香油。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大名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见附录A。
要求
原料要求
白芝麻
籽粒饱满,色泽光亮,粗脂肪含量≥52%。
水
生产用水应为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
原料精选→浸泡→炒籽扬烟→磨浆→兑浆搅油→振荡分油→毛油精制→灌装。
工艺要点
浸泡
常温浸泡,时间45min~60min,浸泡到芝麻含水量为25%至30%。
炒籽扬烟
炒锅直接炒籽,温度控制在140°C~210°C,炒好的芝麻用手捻即出油,呈枣红色,出锅前使用芝麻重量的2%~3%冷水泼水降温。
磨浆
使用当地生产的特制石磨将炒好的芝麻磨成芝麻浆,磨浆温度控制在50°C~60°C。
兑浆搅油
将芝麻浆泵入搅油锅中,温度≥40°C,分4~5次加入相当于芝麻浆重80%~100%的95°C~100°C热开水,并进行搅拌,搅拌时间50min~60min。根据出油情况,分批次撇油。撇去大部分油脂后,最后应保持7mm~9mm厚的油层。
振荡分油、撇油
用墩油机振荡4h~5h,温度控制在30°C~40°C,将油分离提取出来。
毛油精制
将毛油沉淀、过滤后送入油罐。
质量要求
基本组成和特征参数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真菌毒素
真菌毒素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污染物
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安全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中,生产卫生应符合 GB 8955 的规定。
真实性要求
大名小磨香油中不得掺入其他食用油(包括以其他方式生产的芝麻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检验方法
折光指数检验:按 GB/T 5527 执行。
GB/T 5527-2010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碘值检验:按 GB/T 5532 执行。
GB/T 5532-202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酸价检验:按 GB 5009.229 执行。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检验:按 GB 5009.227 执行。
GB 5009.22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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