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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5 18:09:26
T/CERS 0004-2022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的产品分类、牌号、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用甲醇为主体添加改性剂制备而成的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 Modified methanol fuel for compression igniti on engine
在工业用甲醇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改性剂和热值剂制备而成的燃料。
改性剂 Methanol modifier
由多种化工原料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混制而成的多功能复合制剂,可有效解决工业用甲醇作为燃料用于压燃式发动机后容易产生发动机动力不足、高温气阻、低温启动困难、遇水分层、金属腐蚀、 橡胶溶胀、稳定性差、润滑性下降等九大技术难题,使其转化为无污染的改性甲醇燃料。改性后的甲醇燃料对压燃式发动机车辆油路系统、发动机的抗腐蚀效果与传统柴油相当。
热值剂 calorific value agent
由多种高热值化工原料组分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混制而成的能够有效提高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燃烧热值、解决工业用甲醇用于压燃式发动机后动力不足、能耗偏高等问题的多功能组分的复合制剂。
产品分类、牌号、标识
产品分类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按不同比例的工业用甲醇、改性剂和热值剂通过物理化学反应制备成了Ⅰ类(GD15-GD20)、Ⅱ类(GD21-GD30)、Ⅲ类(GD31-GD40)产品。三种不同比例的改性甲醇燃料是由不同比例的甲醇、改性剂和热值剂组成。
Ⅰ类(GD15-GD20)为低比例、Ⅱ类(GD21-GD30)为中比例、Ⅲ类(GD31-GD40)为高比例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
Ⅰ类产品中:甲醇为15%—20%,改性剂15%~20%,热值剂70%~60%。
Ⅱ类产品中:甲醇为21%—30%,改性剂20%~25%,热值剂59%~45%。
Ⅲ类产品中:甲醇为31%—40%,改性剂25%~30%,热值剂 44%~30%。
产品牌号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按凝点分为五个牌号:
0号: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低气温在4°C以上的地区使用;
-10号: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低气温在-5°C以上的地区使用;
-20号: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低气温在-14°C以上的地区使用;
-35号: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低气温在-29°C以上的地区使用;
-50号: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低气温在-44°C以上的地区使用。
注:可按 GB 19147-2016 附录A资料选用不同牌号的《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
产品标识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按产品分类标明燃料牌号、类别和甲醇比例(体积分数)的标识。例如:0号-Ⅰ类GD18、-10号-Ⅱ类GD23、-35号-Ⅲ类GD32等。
要求
一般要求
工业用甲醇应符合 GB 338 要求。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有害作用,添加剂应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中不应含有任何可能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
技术要求
压燃式发动机用改性甲醇燃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试验方法
水含量:应按 GB/T 6283 或 SH/T 0246 的规定进行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 GB/T 6283 的规定为准。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SH/T 0246-92(2004) 轻质石油产品中水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密度:应按 SH/T 0604 或 GB/T 2013 的规定进行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 SH/T 0604 的规定为准。
SH/T 0604-2000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GB/T 2013-2010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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