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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给予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奖励 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化工仪器网 2024-11-27 • 338阅读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专精特新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代表,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
 
  11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蓬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措施》中提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共性技术平台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资源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器、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服务载体建设产研中试验证平台,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专精特新企业共建中试验证平台,定期发布中试服务资源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资金奖励和推介
 
  除此之外,《措施》中还提出,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区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在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的资金引导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支持等,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素材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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