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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
本次资金申报工作主要面向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项目建设三个方向,聚焦5G全连接工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算电融合、工业软件高质量发展、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供应链推广、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六个领域。项目将采取揭榜挂帅的方式,发掘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应用水平、产业化能力的省级重点项目,并通过项目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00万元。
申报条件方面,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在四川省内实施。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四川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四川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项目建设单位还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且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外,项目还需满足一定的周期进度和投资额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为2023年12月后实施的在建项目,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30%,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同时,项目环保、安全、节能等前期审批报建和备案(核准)手续需完备合规。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3号),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工业类项目资金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经信技改〔2024〕156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制造业“智改数转”省级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面向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项目建设3个方向,聚焦5G全连接工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算电融合、工业软件高质量发展、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供应链推广、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6个领域(详见附件1),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发掘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应用水平、产业化能力的省级重点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三、项目条件
(一)项目基本属性。项目符合国家以及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省实施。
(二)建设单位属性。项目建设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合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重大技术成套装备领域重点企业或2023年以来入选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5G工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企业实施的“智改数转”支撑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项目周期进度。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为2023年12月后实施的在建项目,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30%。
(四)项目投资额。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五)项目手续要求。项目环保、安全、节能等前期审批报建和备案(核准)手续完备合规。
(六)项目真实性。项目建设单位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七)其他条件。鼓励重点工业企业牵头,联合智改数转供应商、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揭榜。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工业企业的需按照《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完成线上评估,项目验收前应完成线下诊断。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登录后线上发起申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并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未完成网上填报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联合体申报的以牵头单位所在地为准。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填报系统预计将于2024年12月20日左右开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详见附件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2月2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市(州)承诺书(详见附件3、4)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邮箱:313194388@qq.com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028—86262972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厅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
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