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是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是进一步提升人们生活质量,构建智慧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科技创新同样是一个需要长期支持的过程,期间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也需要大量的人才和资金投入,为科创团队提供一个发展技术、研发产品的优质环境。而这个过程中对成果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司法保护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和严格的司法程序,创新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可以激发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他们更加愿意投入资源和精力进行科技创新,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同时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更利于吸引更多的创新人才和资源投入到科创环节中,为国家科技建设添砖加瓦。
基于此,我国长期以来都十分重视科创相关法律的完善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提出25条98项政策举措,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
《意见》强调要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实施确保司法保护强度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协调的司法政策,完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审理标准。同时,《意见》非常重视首创发明、原始创新的价值,强调了针对创新程度高、对技术革新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首创发明、原始创新,依法提供较强的保护力度、较宽的保护范围和较高的侵权赔偿数额,以此进一步推进原始创新能力的增强。
《意见》还明确了依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裁判规则,以此加强科技创新主体保护,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求。
《意见》还强调要依法加强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其中提到充分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效能,确保创新获得充分及时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侵权行为付出更大代价;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打击科研造假等方面依法打击遏制阻碍创新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提出指示。强调要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统筹处理专利与标准关系;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提供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涉外纠纷两类具体案件的审判规则指引。
最后,《意见》还指出要深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审判能力建设,以此来完善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作者: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