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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维持足够高的压力,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从消火栓直接接出水带、水就能灭火。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内的压力,应保持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且水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处时,水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不高,在泵站(房)内设置高压消防水泵,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启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压力较低,火场上灭火时水所需要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形成。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的压力保证灭火时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从地面算起)。
根据用途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用途分为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的消防给水系统。
1.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城镇、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采用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这样,管网内的水经常保持流动状态,水质不易变坏,而且投资上比较经济,同时便于日常检查和保养,消防给水较安全可靠。采用这种给水系统,当生活用水达到小时用水量时,仍应保证供给全部消防用水量。
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在某些工业企业内,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采用这种给水系统,当生产用水量达到用水量时,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而且要求当使用消防用水时不致因水压降低而引起生产事故,生产设备检修时也不致造成消防用水中断。由于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水压要求往往相差很大,在使用消防用水时可能影响生产用水,另外有些工业企业用水又有特殊要求。所以在工业企业内较少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当生产用水采用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可在生产管网上设置必要的消火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或将生产给水管网与消防给水管网相连接,作为消防的第二水源,但生产用水转换成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两个,且开启阀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以利及时供应火场消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