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材料中溶剂残留量气相色谱仪
药包材中残留溶剂系指药包材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但在药包材生产工艺过程中未能*除去的有机挥发物。药包材中有机溶剂残留量应符合各种项下的规定。需要检测的溶剂种类,应根据产品配方工艺特点确定,不仅局限标准中举例的溶剂残留检测项目。
气相色谱仪测定药品包装材料中溶剂残留量以气一固平衡为基础,取一面积的试样置于密封容器内,在一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试样中残留的有机溶剂受热挥发,达到平衡后,取定量顶空气气体注入溶剂残留气相色谱仪中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或峰高)定量。结果以mg/m2表示。参照残留溶剂测定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61)测定,残留溶剂的限度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要求。其中苯类每个溶剂 的方法检出限应不得高于0.01mg/m2,而且随着检测方法灵敏度的提高而改变。
药品包装材料中溶剂残留量气相色谱仪
仪器主要技术指标
温度控制
控温范围:室温上4℃~420℃(增量1℃)
控温对象:柱箱、检测器、进样器、辅助,共6路
程升阶数:20阶
程升速率:0.1℃~50℃/min(增量0.1℃)
恒温时间:0~9999.9min(增量1min)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敏感度:M≤2×10-12g/s 样品:正十六烷
佳测试结果:M≤1×10-12g/s 样品:正十六烷
漂移:≤2×10-13 A/30min
噪声:≤2×10-14 A/30min
热导池检测器(TCD)
灵敏度:≥10000mV﹒mL/mg 样品:甲苯.苯
噪声:≤50µV
电子捕获检测器(ECD)
检测限:≤1×10-14g/s 样品γ-666
基线噪声:≤50µV 线性范围:≥104
漂移:≤80µV/30min 高使用温度:350℃
火焰光度检测器(FPD)
检测限:≤5×10-13g/s(P)
基线噪声≤4×10-13 A
基线漂移≤2×10-11 A /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