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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适用光散射原理气溶胶光度计的校准。其他测量范围的气溶胶光度计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2、气溶胶光度计校准简介
气溶胶是指由固体或液体小质点分散并悬浮在气体介质中形成的胶体分散体系,又称气体分散体系,其分散相为固体、液体或固液混合物。本规范中的PAO-4气溶胶是指以运动粘度为4㎡/s的聚a-烯炷油(PAO)为发生介质的通过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 装置而生成的多分散气溶胶。
3、概述
气溶胶光度计(以下简称仪器)是用于测量高效过滤器泄漏率及安装了高效过滤器 的高效过滤系统泄漏率的仪器。其工作原理是仪器以恒定流量分别抽取被测高效过滤器 或高效过滤系统上游端和下游端的空气样品,采样单元将空气样品输送到测量单元,测 量单元采用前向散射测量对空气样品中的气溶胶质量浓度进行测量,数据处理单元将测 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计算两者的比值得出被测系统泄漏率,最后由显示单元输出测量结果。
4、计量特性
4.1 釆样流量示值误差:不超过±5%;
4.2 釆样流量重复性:不大于2%;
4.3 采样流量稳定性:釆样流量在1h内不大于5%;
4.4 质量浓度示值误差:低浓度(0.01〜1)μg/L不超过±30%;
高浓度(10-100)μg/L不超过土20%;
4.5 质量浓度重复性:低浓度(0.01〜1)μg/L不大于5%;
高浓度(10〜100)μg/L不大于3%。
注:以上计量特性指标不适用于仪器的合格性判断,仅供参考。
5、气溶胶光度计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1.1 温度:(15〜30)°C,相对湿度:85%;
5.1.2 供电电压:(220±22) V, (50±1) Hz。
5.2.1 精密气溶胶光度计:质量浓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10%;
5.2.2 流量标准装置:测量范围(0〜50) L/min;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1.0%。
5.2.3 气溶胶发雾混匀装置
可发生浓度高低可控、混合均匀的PAO-4气溶胶的装置,当发生低浓度 (0.01-1)μg/L气溶胶时其浓度稳定性不超过10%/4 h,当发生高浓度(10-100)卩g/L 气溶胶时其浓度稳定性不超过5%/20 min。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前准备
按要求连接好被校仪器、精密气溶胶光度计和气溶胶发雾混匀装置,根据各设备使用要求,开机预热正常运行不少于10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