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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供应的标准品仅供科研实验,不做其他用途!
产品名称 | 灵芝酸A |
英文名称 | |
CAS号 | 81907-62-2 |
产品中文名称: 灵芝酸A
英文名: Ganoderic Acid A
英文别名: (25R)-7β,15α-Dihydroxy-3,11,23-trioxo-5α-lanost-8-en-26-oic aci
CAS登录号: 81907-62-2
分子式: C30H42O7
分子量: 514.65
分子结构:
外观: 白色结晶
规格: 20 mg/支
纯度: ≥ 95%
用途: 用于含量测定/鉴定/药理实验等。
提取来源: 多孔菌科灵芝属真菌赤芝G.lucidum.karst
溶解性: 可溶于、乙酸乙酯等有机溶剂。
熔点: 215 ~ 219℃
旋光度: + 146 •( c 0.1002,CHCl3)
药理药效: 抑制细胞组织胺的释放,增强消化系统各种器官的机能,具有降血脂、降血压、护肝、调节肝功能等作用。
贮存条件: 4℃冷藏、密封、避光
有效期:ows\sy
特点:
①,准确——货源全部来自国家机构或*标准品、对照品公司;
②快捷,方便——签订购销合同当天发货,国内各地三天到货,实现一对一、门对门送货;
③可靠、放心——有技术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标准级别:
⒈上等标准品(原级参考物)
物质稳定而均一,数值由决定性方法确定,或由高度准确的若干方法确定,所含杂质也已经定量。它可用于校正决定性方法,评价及校正参考方法以及为“二级标准品”定值。上等标准品都有证书,在美国由局(NBS)发给合格证书,并指明它的性质和有关数据。
⒉二级标准品(次级标准品)或是纯溶液(水或有机溶剂的溶液),或存在于相似基质中。这类标准品可由实验室自己配制或为商品,其中有关物质的量由参考方法定值或用上等标准品比较而确定,主要用于常规方法的标化或为控制物定值。
⒊控制物控制物有冻干的或溶液,可以用适当的标准品(上等或二级)以参考方法定值,用于质量控制,不用于标化(除经准确定值者)。
匹莫范色林;哌马色林 * 规格:>98%,5HT2A高效选择性激动剂纯度:≥97%
富马喹平 * 规格:>99%纯度:97%
富马喹平(标准品) * 规格:HPLC>98%,标准品纯度:≥98%
雷特格韦钾 * 规格:含量>98.5%,BR纯度:≥97%
雷特格韦 * 规格:>98.5%,BR纯度:97%
雷帕霉素/西罗莫司 * 规格:>98.0%,BR,可用于细胞培养纯度:≥98%
雷帕霉素/西罗莫司(标准品) * 规格:HPLC>98%,标准品纯度:≥98%
雷沙吉兰 * 规格:>98.5%纯度:≥98%
白藜芦 * 规格:>97.0%,BR纯度:≥98%
白藜芦(标准品) * 规格:HPLC≥99%,标准品纯度:≥97%
瑞替加滨碱 * 规格:含量>99.0%纯度:95%
瑞替加滨 * 规格:HPLC>95%,二盐盐纯度:≥98%
利巴韦林 * 规格:>99%,BR纯度:95%
利巴韦林(标准品) * 规格:HPLC>98%,标准品纯度:≥98%
核糖霉素 * 规格:≥630µg/mg,BR,可用于细胞培养纯度:≥98%
利福布丁 * 规格:>97%,BR纯度:≥98%
Ganoderic Acid A81907-62-2 phospho-PLB(Ser16) 磷心脏磷蛋白抗体 * 0.1ml Doxorubicin HCl/Adriamycin
ADM2 中介素抗体 * 0.1ml Doxycycline HCl
CATSPER 阳离子通道相关蛋白1抗体 * 0.2ml Doxycycline HCl
Vitamin D Receptor/VDR 维生素D3受体抗体 * 0.2ml Menadione
Mitofusin 2/MFN2 线粒体融合蛋白Mfn2抗体 * 0.1ml Menadione
ABL2 ABL2蛋白抗体 * 0.1ml Econazole nitrate
ABI1 ABI1/SSH3BP1蛋白抗体 * 0.1ml Econazole nitrate
ACADS 酰基辅酶A脱氢酶短链抗体 * 0.2ml Entecavir
关于标准品:
一)选择问题
标准品的选择原则包括物质稳定性以及参比物质和测定物质的同质性。
其次,在标准品选择时应该充分关注不同盐基、酸根的不同用途。
二)来源渠道多
其来源渠道一般包括:自制标准品;原料药精制提供;国外购进;直接在原料药基础上提高质量要求后进行对照。我司提供的标准品渠道正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请客户放心购买。
关于标准品、对照品的问题:
(一)来源:
依照有关规定,中国用于药品成品检验的标准品(对照品)来源有:一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对照品);二是其他国家的标准品(对照品);三是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标定,并经同级食 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标准品(对照品)。
(二)开封问题:
对已开封的标准品(对照品)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做严格的规定,不应同未开封的标准品(对照品)放在一起继续使用,包装上应做好相关标识,说明是否已开封过、何时开封的,内含多少量等相关信息。
(三)验证问题:
按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要求,使用前应对其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过程: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虽经有关部门认可,但要求有标化日期、复标日期、贮存条件、使用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有效期和使用说明书: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对照品)大部分均无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期限,大都沿用新的批号出现、旧的批号自动停止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