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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水溶性盐 总量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对土壤环境中水溶性总盐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和卫生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土壤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去杂质、干燥、研磨、Co60辐射灭菌等特殊均质化手段,经充分混合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特性量 | 标准值(g/kg) | 扩展不确定度(g/kg) |
RMH-A431 | 水溶性盐总量 | 4.5 | 0.3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国家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标准NY/T1121.16-2006《土壤检测 第16部分_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LY/T1251-1999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和GB/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附录F,采用水土5:1振荡-重量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50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水土5:1振荡-重量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土壤中水溶性盐 总量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以高密度聚乙烯瓶封装,每瓶50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5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