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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卡尺校准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分度值或分辨力为0.01mm、0.02mm、0.05mm和0.10mm,测量范围(0~2000)mm各种规格的游标、带表和数显高度卡尺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献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献
JJF1001一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59一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GB/T 21390一2008游标、带表和数显高度卡尺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概述
高度卡尺是用来测量制件表面高度位置和精密划线的量具。其主要结构形式分别为游标高度卡尺(见图1)带表高度卡尺(见图2和图3)和数显高度卡尺(见图4)。
4、计量性能要求
4.1标尺标记的宽度和宽度差
4.1.1游标高度卡尺的主标尺和游标尺的标记宽度和宽度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带表高度卡尺的主标尺标记和圆标尺标记宽度及指针末端宽度为(0.10~0.20)mm。宽度差不超过0. 05mm。
5、通用技术要求
5.1外观
5.1.1高度卡尺表面镀层均匀、光泽协调一致、标尺标记和计数器应清晰,表蒙透明清洁。无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明显划痕,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或粗细不匀等,
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他缺陷。
5.1.2高度卡尺上必须有制造厂名或商标、分度值和出厂编号。
5.1.3后续检定的高度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5.2各部分相互作用
5.2.1尺框沿尺身移动手感平稳,无阻滞或自重下滑现象。数字显示应清晰、完整、无黑斑和闪跳现象。各按钮功能可靠、工作稳定。
5.2.2紧固螺钉和微动装置的作用可靠。
5.2.3主尺尺身应有足够的长度裕量,以保证在测量范围上尺框及微动装置不致于伸出尺身之外。
5.3各部分相对位置
5.3.1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不大于0.30mm。
5.3.2圆标尺的指针末端盖住短标记长度的30%~80%。
以上就是关于高度卡尺校准的一些内容。